天天315|发布未经审查且含疾病预防、治疗的保健食品广告 涉事公司获罚2.4万元
2024-07-22
南海网7月21日消息(记者 蒙健)“金芦荟改善了我的慢阻肺病,治愈了我多种慢性疾病……”原本只是保健食品,在广告中却宣传能够达到疾病预防、治疗的功效,并且广告未经审查。7月21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获悉,海南金芦荟科技有限公司因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未经审查且含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广告,被依法予以处罚款24000元。
据介绍,6月1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接到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督办涉嫌违法广告线索的通知》,反映海南金芦荟科技有限公司发布保健品广告,涉嫌违法,6月18日,执法人员于对该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浏览,发现其微信公众号未经审查发布多则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保健品广告。执法人员将该公司公众号宣传内容进行确认,并通过可信时间戳进行取证,并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经营,相关负责人现场无法提供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证明材料,对此,执法人员予以立案调查处理。
经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到,海南金芦荟科技有限公司为保健食品销售企业,主要从事“臻爱荟”牌金芦荟口服液和“双清”牌双清含片保健食品的销售。为吸引客户,扩大影响和流量,2018年11月29日,该公司委托海南天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其微信公众号“海南金芦荟”,并约定由海南天某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公众号的运维和服务。自2022年4月12日开始,在内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下,“海南金芦荟”微信公众号持续发布了34则图文广告,对“臻爱荟”牌金芦荟口服液和“双清”牌双清含片保健食品以及芦荟相关知识进行宣传。
其中有标题为“【案例分享】金芦荟改善了我的慢阻肺病,治愈了我多种慢性疾病”“癌症来临前,身体有哪些‘求救信号’?金芦荟口服液凭什么可以抗癌?”等内容。而“案例”中一些“患者体验、现身说法”更是夸大其词。例如像“服用金芦荟至今已六个多月,原有的慢性病也治愈了,不知不觉中消失。”“回家开始服用金芦荟口服液后,一天比一天好,一年比一年好,经市里医院复查癌症消失,现在70多岁了身体很好。”等文字及图片,均属于未经审查发布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品广告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了解到,直到案发,海南金芦荟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两年运维费和服务费共计12000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认为,海南金芦荟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未经审查且含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广告,违反了我国《广告法》的规定,对此依法责令该公司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2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