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拟严管广告“第一”等绝对化用语 公开征求意见
2025-12-13
据濮阳市场监管消息,市场监管总局起草《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广告中引用第三方报告宣称“销量第一”、“市场占有率第一”等行为,打击虚构细分领域“行业第一”及利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误导消费者的乱象。该指南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12日。
公众可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官网“互动-征集调查”栏目、发送邮件至ggsjd@samr.gov.cn,或邮寄信函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邮编100088)提交意见。
《指南》明确,广告引证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法,并清晰标明出处。引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等,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采用科学方法取得,并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普遍认可的方式。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必须显著标注,相关说明文字需易于识别。
《指南》特别指出,宣传在细分行业、细分区域或细分领域获得“第一”、“最佳”等用语,若相关范围小于国家标准(如省级以下行政区域或过小行业分类),导致消费者对商品市场地位产生误解的,不属于法定豁免情形,将被依法查处。伪造数据、隐匿不利信息、篡改内容、无法说明来源等行为,均将被认定为虚假或引人误解广告。